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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印及列印服務規則

輔英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及列印服務實施要點

97年6月16日96學年度第7次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
97年12月30日97學年度第4次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105年 9月13日105學年度第1次圖書暨資訊處處務會議修正通過
1111223111學年度第1學期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

 

一、輔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提供讀者影印、列印及掃描服務並有效管理相關設備,特訂定「輔英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及列印服務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二、讀者應遵守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令規定,不得非法影印、列印及掃描書籍及文件,如違反規定,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
三、讀者可於圖書館開館時間內使用館內提供之相關設備自行影印、列印或掃描,部分設備依照合約廠商訂定之收費標準收取使用費,並提供多元方式支付。圖書館不代收費用,亦不提供加值服務。

四、影印或列印所需之紙張及碳粉等耗材由合約廠商提供並定期維修,讀者不得使用自行攜帶之紙張,避免設備因不當使用而損壞。

五、使用影印、列印及掃描相關設備,倘有惡意破壞之行為而導致設備受損,應負損壞賠償責任。

六、經發現使用者違反本要點相關規定時,得隨時終止其使用影印、列印或掃描服務。若違規情節重大或累犯屢勸不聽者,本校教職員工生另得逕送權責單位依校規及相關獎懲辦法查處。校外人士,得立即停止其使用圖書館各項資源;如涉及刑、民事責任者,報警處理。

七、本要點經圖書資訊委員會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;修正時亦同